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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法官说法第61期丨“村规”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土地权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581

自贡市妇联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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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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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村规民约”进行自治,限制甚至剥夺未成年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导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夏某与王某登记结婚,2015年5月生育王某甲。王某甲出生即随母落户于乙村民小组,并一直在该处居住、生活。2019年,因政府建设,征收了该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2020年10月,乙村民小组向其成员分配了征地补偿款,每名成员分得7590元。乙村民小组以王某甲系“空挂户”为由,将其排除在分配名单之外,王某甲未能参与此次分配。王某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村民小组支付2019年度集体收益款7590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甲出生后即随母亲将户口登记在乙村民小组,且在该处居住、生活。综合王某甲的户籍和生活状况等因素,应当认定王某甲为乙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然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分得乙村民小组分配的征地补偿款。判决:乙村民小组向王某甲支付征地补偿款7590元。


       法官说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土地使用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利,并承担集体经济组织内义务的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非因法定事由不被随意剥夺、非因法定事由不丧失,而判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所依据的必要标准,在尊重民主自治的前提下,应当结合户籍登记、生存生活基础保障等综合考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征收所产生的征地补偿款,在尚未民主讨论并决定分配前,依法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因此,具备成员资格是参与征地补偿分配的前提,各成员不论男女老幼均可平等地享有该分配权。


       本案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议定方式,将依法应当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未成年人排除在分配名单之外,有违平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应当予以纠正。


       法官寄语


       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土地被占用而享有的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是较为常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会对补偿款的发放数额、范围、形式指定本集体的“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治原则及法律规定讨论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事项,但不能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更不得侵犯村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百六十三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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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供稿来源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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