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妇联《关于评选表扬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川妇知[2017]63号)要求,经各区县妇联、市级相关单位、相关团体差额推荐,市妇联审核、党组主席办公联合会研究等程序,拟推荐2017年度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4个,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4名,现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富顺县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
二、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张 琴 自贡市妇联权益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郭 珊 自贡市巾帼维权女律师服务团副秘书长、四川瀚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郑 雅 自流井区妇联副主席
虞依锫 荣县司法局基层司法助理员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至1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集体或人选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自贡市妇女联合会权益宣传部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联系电话0813-2211100。
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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